图为仇振祥向当事人谈话了解案情
中等的个子,乌黑的头发,白净的脸上戴着眼镜,身着合体的法官服,显得格外精神帅气,他就是井陉县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法官仇振祥。
仇振祥在审判中,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善于做调解工作。他1998年参加工作,先在基层4个法庭摔打,后调回法院机关,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实践中摸索总结出“以理讲案、案例引导、以诚感化、冷热适度、化阻变助”等调解方法,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庭前庭后、庭上庭下、判前判后以及执行当中等办案的各个环节,使当事人的纠纷能够彻底化解。既消除了社会矛盾,减少了上诉上访,又节约了审判资源,降低了诉讼成本,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十几年来,他共计调撤案件500余件,调撤率到达82%,其中2014年度调解112件,调解率达93%,实现了无错案、无申诉、无投诉、无涉案上访、无矛盾激化、无超审限的目标,最近被县法院评为“调解能手”,并推荐为全市“十佳调解能手”候选人。
仇振祥在调解中,坚持苦口婆心做工作,以诚心感化当事人。2014年5月,他受理微水村王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诉肇事司机李某和某保险公司的案件后,首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因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就事故责任的认定发生冲突,出现不愉快的情形,且王某在住院治疗期间,李某也未主动去探望并垫付相关医疗费,王某长时间拒绝出院,双方怨气很深,调解工作陷入僵局。针对纠纷诊结,他先后5次到受害人家中做工作,给双方当事人讲法律、讲案例、讲明利害关系,使当事人认清调解结案的好处,又多次到某保险公司协商此事。双方当事人被他的诚心、耐心所感动,最终促使被告李某和某保险公司与原告王某当庭达成调解协议。3日后,王某如愿领取了赔偿款,对仇法官如此高效率地办结此案深为感动,走到哪里夸赞到哪里。
为了了解实情,把握调解的主动权,仇振祥对于分歧较大的纠纷,除了倾听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还不辞辛苦亲临现场实地勘察,全面查证案情。2003年3月4日,某村委会与石家庄王某签订荒山承包合同,将5000余亩山场承包给王某,约定承包期50年,王某在承包期十年内绿化三分之一,30年内绿化完毕。2013年4月份,双方因在承包期间产生矛盾,某村委会以王某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没有完成山场绿化面积,使村集体不能享受更大预期的利益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王某解除承包合同并由王某赔偿损失20余万元。案件受理后,仇振祥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进行调解。被告王某陈述,自己为了给社会公益事业奉献余热,不顾年老和家人反对,雇人上山植树造林,盖屋建舍吃住在山里,植就了成片的林地,把晚年的一腔热血洒在山村,原告没有理由要求解除承包合同。因双方分歧较大,他亲自到几十里路外的现场勘察。因山场面积较大,路远沟深,坡陡草密,他在山上爬了四道沟,翻了三道梁,中午连饭也没顾上吃,用了6个小时才将现场看完。经过勘验现场,发现被告王某十年期间在承包的荒山上栽种了成片的树木,修剪、嫁接了自然生长的林木、果树,建了房屋、修了水窖、铺设了管道、硬化了部分道路、架设了风力发电设备等,确实为山场的建设尽了心血。而某村委起诉王某的事实不符。随后,他通过多次做某村委干部的工作,最后撤回起诉,双方和解。
仇振祥不仅重视做好庭前、判前的调解工作,而且对于庭后、判后难以执行的案件,也充分发挥法官调解器的作用,进行说服劝导工作,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有效地缓解了法院的执行压力。2008年12月份,某化工厂向毕某借款600万元用于企业资金流转,直至2013年4月10日,共偿还借款580万元。因某化工厂到期未能全部还款,毕某于2013年7月诉至法院,要求某化工厂偿付借款本金20万元及原协议约定的至起诉之日止的本金延期付款违约金1752850元。案件受理后,因双方就利息及违约金的计算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于2013年10月依法作出判决,判决被告给付原告借款本金20万元,违约金541250元。判决后,原告认为没有达到预期目的,要求上诉,被告认为已付利息,不愿履行判决义务。为此,仇振祥一本本翻阅多年来积攒的法院案例选编,筛选了几个相关案例,针对被告化工厂还款期间一直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依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银行利息和违约金的计算规定,向双方当事人进行解读。经过不懈努力,多次协商,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告将借款本金和违约金全部支付原告,达到了案结事了。(李忠勇 王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