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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法院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攻坚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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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井陉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11-10 19:00:00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满意度,提升执行质效水平,持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11月10日早6时,井陉法院再次开展集中攻坚执行行动,党组书记、院长韩剑斌任总指挥,并作执行动员讲话。

本次集中攻坚执行行动,旨在打击拒不履行、逃避执行行为,并通过张贴失信曝光台、发布公告、张贴传票等措施扩大宣传,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并筛选有教育意义、执行推进难等执行案件,进行重点突破。行动中,执行干警冒着寒冷奔赴执行现场开展集中攻坚行动,采取宣传教育、拘传、财产控制、房屋腾退等一系列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相关义务。

本次行动,执行干警深入11个村庄、社区张贴了执行文书,并依法拘传被执行人2名,腾退房屋1处,执行完毕2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3件,执行到位金额7万余元。

在此,执行法官再次告诫各位被执行人,放弃躲避执行、规避执行的侥幸心理,及时迷途知返,不要挑战法律底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之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责任编辑:井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