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来法院,足不出户,你们就给办结了案子,今天一定专程来当面说声谢谢!”1月10日下午,井陉法院特邀调解员梁建科收到当事人崔某送来的一面锦旗,上面印着“诉前调解顺人意,案结事了得民心”14个大字,以表达对他利用“冀时调”平台调解成功一起民间借款纠纷的感激之情。
原告崔某与被告蔡某原是要好的朋友。2020年6月,被告因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支付赔偿款,向原告借款7000元。之后,原告因结婚和企业周转缺钱,多次要求被告还款,但被告却以种种理由拒不偿还。原告无奈之下,于2023年10月份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偿还借款本金7000元、利息5000元,并承担诉讼费、误工费、交通费1000元。
井陉法院特邀调解员梁建科接到这个案子后,认为案情清楚,情节简单,且标的不大,可以进行诉前调解。于是,他将被告找来了解情况,被告认可向原告借款7000元的事实,但说因做生意赔了钱,无钱偿还原告。这时,特邀调解员梁建科对被告讲理释法,首先给他讲如何诚信做人:“人无信不立,朋友好心借给你钱,你却言而无信,忘恩负义,在良心上不受谴责吗?”而后又给其释法:“欠债不还,法院将依法判决,并强制执行,你是做生意的,又这么年轻,就为这几千元钱,弄得信誉受损值得吗?”经过一番工作,被告同意还款,但表示一时确实拿不出这么多钱,要求分期偿还。同时要求特邀调解员给原告做工作,免除利息等费用。
特邀调解员梁建科看到工作有了进展,便立即联系原告前来进行调解。原告说在外地忙于生意的事,一时来不了。为了方便当事人,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他决定利用“冀时调”平台,在网上进行调解。首先指导双方在手机上下载了“冀时调”软件,而后主持双方利用视频方式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原告表示只要本金,放弃了向被告要利息和误工费、交通费的请求,被告同意承担案件受理费,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给付原告借款7000元,自2023年11月起至2024年5月止,每月偿还1000元,如果不按约履行,原告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调解结束后,梁建科当即拟定了调解协议,又发给双方签字确认。
调解成功,按说此案就此结案,但梁建科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没有就此止步,又进行了延伸服务,帮助做了执行工作。民事调解书生效一个月后,原告给他打电话说,被告首月没有如期履行。他立马给被告做工作,释明强制执行的后果,劝其尽快设法还款,并告诫以后一定每月履行。目前,调解协议前两期均已履行,避免了原告再申请强制执行所需的时间、精力和风险,也为法院节省了宝贵的司法资源。
井陉法院特邀调解员梁建科处处为当事人着想,用心用情把工作做到家,不仅调解了借款纠纷,使双方的朋友关系得以延续,而且运用信息化手段,实行诉前调解,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精力和费用,减少了诉累。鲜红的锦旗正是当事人对其调解工作的认可,也是对人民法院高效司法的鞭策,井陉法院将继续践行“不忘初心、司法为民”的诺言,认真尽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