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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三进三联动|远程调解高效化解两起同一被告劳务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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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井陉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10-15 15:14:39 打印 字号: | |

2024年9月,井陉法院接到两起涉及同一被告老朱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分别为来自邯郸市的老陈和石家庄市的老赵,他们因老朱拖欠劳务费而将其诉至法院。

老朱于2023年初承揽了井陉县某集团建设工程中的消防设施工程,并雇佣了老赵和老陈进行施工。工程完工后,老朱支付了部分劳务费,但剩余费用一直未结清。经过相关行政部门调解,三方达成协议,约定老朱在2024年7月底前结清剩余劳务费。然而,老朱未能如期履行协议,老赵和老陈遂将老朱诉至法院。

考虑到原、被告三方均身处外地,到井陉调解不便,井陉法院特邀调解员高风庭通过电话和微信群的方式进行了远程调解。在调解过程中,高风庭分别了解了三人的具体情况和诉求,并尝试通过微信群进行集中调解。由于老朱未能如期履行第一次调解协议,二原告坚持要求其在10月底前全额支付剩余劳务费。而老朱则表示,某集团尚未付清工程款,自身经济也存在困难,需要等后续工程款到账后才能支付剩余费用。面对僵局,高风庭分别做原、被告工作,一方面给原告宽心,表示被告不是故意拖欠劳务费,希望能够适当放宽还款期限;另一方面也从法律角度告诫被告,集团方未给付工程款不能成为其拖欠劳务费的理由,要积极主动承担自身责任。

经过多次远程沟通,10月10日上午,高风庭组织三方通过“冀时调”平台进行了线上调解。各方充分表达了各自的意愿和诉求,高风庭也详细讲解了拟定的还款方案。最终,三方达成一致意见,并通过“冀时调”平台对调解协议进行了签字确认。

此次远程调解不仅高效化解了两起劳务纠纷案,还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赞誉。他们纷纷表示,诉前调解方便快捷,特邀调解员的工作也非常辛苦和值得肯定。

 
责任编辑:井陉县人民法院